南山区
关键词:1年、2017年8月31日
非深户租赁合同必须在2017年18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 一年或以上。
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宝安区
关键词:锁定、2017年9月30日前
租房前,请查看房屋所在学区的学校是否实行学位房制度。
申请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 2017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才能申请。
申请其他没有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学位,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不受本限制,但需保证审核时处于有效状态。
宝安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2014年: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PS:宝安区办理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条件基本一致,因此宝安只认可租赁凭证。
龙华区
关键词:1年、2017年8月31日前
2018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申请2018年龙华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7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 2018年8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坪山区
关键词:1年、2017年9月30日前
2018年申请学位仍需提前一年办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
光明新区
关键词:2018年4月1日前
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以下几个区虽然已经错过了非深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但深户也要办理好对应时间的租赁凭证
罗湖区
关键词:1年半、2017年3月31日前
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不是租赁期限上的起始时间)为准,2018年申请学位的租住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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