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公租房再来500套 认租时间为8月10日到16日
来源:深圳安居房
发布日期:2017-08-11 00:56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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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西乡流塘阳光花园、新安华盛盛荟名庭、石岩羊台苑一期、福永同和保馨苑等4个项目,共50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配租对象为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含本日)申请人已是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以下简称轮候家庭)。

  本次配租项目共500套房源,认租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8月1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项目有关情况

  (一)西乡流塘阳光花园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流塘路与前进二路交汇处,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16套 ,建筑面积约为83㎡的三房一厅。房源分布在1栋楼G座。

  2、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为22.5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5元/月·平方米,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平方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项目简介:项目与流塘公园隔前进二路相望,周边生活设施齐全,交通较为便利,临近规划中的地铁,与1、5号地铁线接驳,周边十余条公交线纵横全城,通过107国道、宝安大道快速接驳福田中心、前海中心、宝安机场,5分钟直达广深高速宝安出口。

  小区自带商业,与项目相隔仅几百米外的前进一路两边有大型生活超市天虹商场与沃尔玛。前进二路附近有流塘小学、文汇中学等多所学校,有宝安区中医院等医疗机构,有公交395、603、615路等公交车经过。

  (二)新安华盛盛荟名庭

  1、基本情况:位于宝城34区上川路与建安一路交汇处,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11套,建筑面积约为86㎡的三房一厅。房源分布在2号楼B座。

  2、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3、租金标准: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为22.5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28元/月·平方米,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平方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项目介绍:本项目位于前海中心最宜居新安区域,建安一路与上川路的交汇处。项目总占地约1.23万㎡,总建筑面积约为8.2万㎡,由2栋高层组成,有73-126平米3-5房以及52-69平米2-3房公寓。项目周边交通便捷,地铁十号线的上川站离项目仅500米;生活配套完善,15分钟范围内有灵芝公园、宝安公园、流塘公园等4大公园环伺;周边还有弘雅小学、文汇中学学区资源。

 

  (三)石岩羊台苑一期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北侧,预计2017年9月份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396套,建筑面积约为35㎡一房一厅373套,建筑面积约为50㎡的两房一厅23套。

  2、配租房源标准:35㎡的房源对所有轮候家庭认租;50㎡的房源认租对象为两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3、租金标准:基准租金标准13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2.6元/月·平方米,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平方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项目简介:羊台苑一、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3.76万平米,建筑面积共19.2万平米。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2521套,商业0.45万平米,6班幼儿园2所,以及文化室、警务室、居委会等各类配置设施共0.4万平米。

 

  (四)福永同和保馨苑

  1、基本情况: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往沙井方向东侧,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77套,建筑面积约为65-70㎡两房一厅。

  2、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三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3、租金标准:基准租金标准15.5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4、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并按政府规定标准缴交0.25元/平方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项目介绍:同和保馨苑及同和悦园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山脚下,是宝安区2014年度21个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之一,也是福永街道第一个工改商住的城市更新项目,由深圳市同和集团投资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其中同和保馨苑将建成140套保障性住房,同和悦园将建成700多套市场商品房。

  二、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三、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请”,凭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请务必于2017年8月16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18:00。2017年8月1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咨询地址:宝安区新安2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电话:27755222、27753157;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邮编:518101,投诉举报电话:27953877。

  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

  五、重要提示

  (一)进入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二)本次配租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目前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三)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查看。

  (四)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7年8月9日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