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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一酒吧私自转型KTV被罚1万元

该KTV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07-05 09:11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监)酒吧、KTV都是时下很受欢迎的娱乐场所,但两者的经营方式并不一样。日前,坪山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一家由酒吧转型营业的KTV,却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该场所经营者称,该KTV是由原来的酒吧转型过来,作为酒吧经营时并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他认为KTV跟酒吧性质差不多,因此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便开始营业。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减少对餐饮企业重复发证、重复监管,国务院此前取消了地方卫生部门核发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这4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但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对深圳市辖区内的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下或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商店、书店等购物场所外)予以卫生许可”的规定,KTV等公共场所仍需办理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最终,卫监执法人员通过收集该KTV经营记录等,确定该KTV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时间有3个月以上。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卫监部门对该KTV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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