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领了三张罚单!这位深圳车主问题出在哪?
来源:深圳交警
发布日期:2017-06-23 07:3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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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6月22日上午8时56分许,深圳龙华交警机训铁骑在玉龙路查处了一宗小车司机开车穿拖鞋、乘客未系安全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穿着拖鞋开车,罚款300元、记2分:

根据交通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300元罚款、记2分。

乘客普通路段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二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五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

乘客普通路段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