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坪山新闻网>坪山政务>工作动态>

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为落实好代表建议提供了制度支持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5-27 11:22 坪山新闻网

坪山区召开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郑则彬 通讯员 黄喜标)5月26日下午,坪山区召开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为落实好代表建议提供了制度支持。会议还依法任命2名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举行了宪法宣誓。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等参加活动。

会上,区人大代表们听取审议了区政府提请的人事调整和任命议案。经过分组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并依法决定任命徐青松为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局长,白宁为坪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现场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据了解,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是坪山区人大又一个十分重要的规定,是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制度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

孙新华表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常用手段。监督权是人大行使最为频繁,也是最能够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体现人大权威的一项权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前提下,人大监督工作要定好位、起好步,积极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做到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群众同心。要盯重点、保民生,精准监督,接地气重实效。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聚焦四个领域:聚焦事关坪山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开展监督、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聚焦重点产业项目开展监督、聚焦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监督。孙新华还强调,在依法行使监督权力中,要强内功、借外脑,科学监督,聚才智促发展,要提建议、促落实,高效监督,既发声又发力

编辑:郑则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