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醉驾第2000人:如果撞死人,这一生就完了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5-26 08:1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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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检察机关已发对其提起公诉。

  当事人:如果撞死了人,这一生就完了

  犯罪嫌疑人杨某。↑

  我是凌晨3-4点开始喝,喝了2瓶啤酒,喝到早上6点。当时我骑摩托车出来的,就想着骑回去。现在非常后怕,当时骑车擦到了一个行人,觉得很害怕,如果撞死了人,这一生就完了。

  现在才知道不能在深圳的道路骑摩托车,没听人说过。我是广西人,2012年到深圳来打工。对深圳交通规则一点都不了解。我后面载了一个朋友,她受了皮外伤,已经去医院治疗了。以后喝酒不开车,开车就不喝酒。眼睛、手都受了伤。

  其实我没感觉当时自己醉了,就是有一丁点晕,我自己醉了一般都吐,但当时没吐,就只有一点点晕。

  现在知道自己是第2000宗醉驾嫌疑人,好后悔,为什么要喝酒开车。如果撞死人怎么办。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