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对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05-22 10:31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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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龙辉 谢启宗) 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5月19日在盐田区召开,市委常委刘庆生及市、区城市管理相关负责人参会。根据当天印发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深圳将要求居民小区和城中村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达到3300吨/日。

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记者在会上获悉,深圳市将在2017年年底前,对全市所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的全覆盖。各个住宅区和城中村,必须按照标准规范配置并管理好分类投放容器,具体包括:以电池和荧光灯管为代表的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以废旧家具和年花年桔为主的大件垃圾回收点,废旧织物回收箱,玻金塑纸回收箱。有处理条件的区域,例如盐田区,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单独回收。

目前,市城管局分类中心已经制定了针对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指引,各区印制后将发放到每户家庭,告知和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城管等相关部门还将在6月底出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

提倡开展源头减量行动

深圳将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目标,大力倡导市民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引导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源头减量的方式包括:鼓励市民开展“光盘”行动,倡导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开展快递包装回收减量行动,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快递智能存储机运营企业等,对快递包装分类进行重复利用或再生利用;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减量处理行动,研究使用简易设备对家庭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和脱水处理两种模式的可行性及适用条件,探索家庭厨余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处理的途径;开展家庭废弃物重复利用行动,建立以图书、大件家具等为主的家庭废弃物流通置换平台。

焚烧处理设施优于欧标准

经过减量、分类回收利用之后,剩余的生活垃圾将进行焚烧处理。据悉,深圳的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按照优于欧盟2010/75/EU标准的要求,以国际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模式加快推进;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全市范围内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

刘庆生还率市、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调研了上东湾小区和盐田区垃圾废弃物循环利用教育基地,实地查看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