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超门线经营实行顶格处罚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04-20 10:2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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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陈龙辉) 各种超门线经营不仅严重占用公共空间资源,而且成为深圳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障碍。昨日,深圳市城管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超门线经营“统一执法日”,对超门线经营实行“零容忍”和顶格处罚,当天整治超门线经营125宗,拆除伸缩雨棚23个。

深圳市城管监察支队机动大队叶仕安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如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五百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摆卖、经营行为的工具;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