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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创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07 09:55 坪山新闻网

1.加快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实施河道清表、开挖、截污管道铺设、河道生态修复等工程,力争年内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推进赤坳河、田坑水等6条河道的综合整治,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7条,实现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建立内涝点动态监测机制,完成7个内涝整治项目。

2.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60公里,坪山、坑梓片区污水支管网建设完成30%以上。实现社区供水管网(二至八期)完工通水。完成全区水环境电子底图绘制工作。

3.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横塘水和碧岭水2个海绵城市试点。

4.完成金牛路等10项绿化建设及景观提升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2万平方米以上。

5.改造16座垃圾中转站。推进垃圾分类,新增达标小区20个,每个街道至少打造示范小区1个。

6.开展国家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试点,出台绿色建筑奖励扶持政策。

7.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实绩考核机制,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8.严格落实产业准入环评制度,强化环保刚性执法,严肃环境责任追究。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与电子地图,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力整治土壤、扬尘、噪声污染。

9.每个街道打造一条示范路、建设一条特色街。

10.加快建设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形成“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编辑: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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