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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明确实现海绵城市理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来源:坪山新闻周报 发布日期:2017-03-23 09:04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常亮)日前,市规划国土委印发了《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深圳市将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排水防涝系统、防洪潮系统,并使其与城市生态保护系统相结合,逐步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手段先进、措施到位”的管理体系。

今年两会期间,“海绵城市”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备受瞩目。

今年3月,坪山区印发了《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在三年内以碧岭水上游海绵化改造工程、横塘水及赤坳河滨河湿地公园海绵生态示范工程为试点项目,率先建成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点项目。同时,以坪山中心城区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先行窗口,率先形成具有连片性和典型性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域,并按照《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此外,《方案》明确了坪山区实现海绵城市理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了规划先行、细化建设标准、鼓励科研创新、强化考核评估和宣传教育等四大类任务,并分解为13项具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以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的高标准推进。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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