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南京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发生多车相撞恶性交通事故,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2017年2月2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案件受害人薛某委托代理律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赵子耀律师处获悉,2016年下半年,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肇事者进行了第二次精神鉴定。肇事司机王季进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其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现代快报记者从司法鉴定书上看到,鉴定认为:尽管王季进在案发当时违法行为受到精神病状态的影响,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尚未完全丧失。该报告最终的鉴定意见为:王季进在案发前、案发当时处于精神病状态,被鉴定人王季进2015年6月2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于此次鉴定报告,受害者双方家属均表示接受,不会再进行第三次的鉴定。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当时震惊全国的南京6.20宝马车祸。
5月9日,秦淮法院官方发布消息,称将对南京“宝马车撞人案”被告人王季进的精神状态进行二次鉴定。王季进就是去年震惊全国的,宝马高速撞击马自达2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的宝马车驾驶人。
据当时的视频资料显示,事故现场十分惨烈,警方测试出宝马车当时时速接近200km/h 。被从侧面撞击的马自达2几乎完全粉碎,造成车内二人当场死亡,事故还造成另一人受伤以及多车受损。
此案件在警方最初发布的通告后显得疑点重重,但是两个多月以后发布的后续通告则更是领此案让人疑惑不解,警方在经过调查后称,有证据表明因为肇事人王季进在肇事前后有明显的行为异常的表现,经鉴定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一时间引起了社会一片哗然。媒体与网民的质疑声更是四起。
警方称曾被告人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也是引起质疑最多的地方。对于是否有这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种疾病;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精神障碍的人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很多人提出了质疑。
首先是关于被告人到底该如何量刑的问题。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据现场目击证据反应,事故现场并未发现王季进的身影。但剧其本人交代,事发后由于害怕,他本人因为害怕离开现场,并未走远,是否构成逃逸,还得警方进一步调查。但是即使构成了逃逸,因为受害人是当场死亡的,所以并不构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事实,因此按照交通肇事罪来量刑的话,王季进顶多获刑七年
但需注意的是王季进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是否可以数罪并罚加大处罚力度,答案也是否定的,事实上,数罪并罚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才是数罪。而肇事车主显然不符合上述条件,此类情况下,司法实践通常也多以交通肇事罪认定。
以上两种犯罪行为主观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强调的是过失犯罪。但是肇事人在南京闹市区驾车超速如此严重,而且造成极其惨烈的后果,单强调“过失”恐怕不足以定义其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社会危害。那么能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量刑呢?
按照刑法说明,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属于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如果按此量刑,肇事者所面临的将是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在力度上与上文的交通肇事罪有很大不同。
那么这次的二次鉴定结果如果与第一次结果不同,会如何处理呢?咨询律师后得到答案是:不论鉴定结果是否一样,均以第二次的为准。在第二次鉴定合法的情况下,由控辩双方对第二次的鉴定结论进行法庭质证,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如果第二次鉴定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当事双方可以再次申请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为如果鉴定没有精神问题,那王季进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精神问题,《刑法》第18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要注意的是可以减轻,并没有说是必需减轻处罚。
至于刚才提及的案件的定性,定性是司法机关决定的,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定罪的问题,与是否精神病无关。至于不少人都有疑惑,王季进案发后被鉴定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案发至今近一年,重新鉴定结果还准吗?律师也表示重新鉴定并非只是看目前的精神状态,来推定作案时的状态,还要参考案发时第一时间保存的证据,比如公安的笔录、视频资料,抓捕时王季进的精神状态,甚至是面部表情,综合很多因素来考量,最终给出一个结论。
但不论鉴定结果怎样,我们都相信司法系统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同时也希望肇事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