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根据专项规划公示公告,为什么玉龙片区改造规划为发展备用地,不能原址重建回迁?
答:(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玉龙片区范围规划用地为市政设施用地和林地,全部位于限制建设区范围内。
限制建设区强制性要求:严禁擅自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原则上只能安排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并经特别程序审批的国家、省和市的重大建设项目;不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相关的法规和规定的现状建设用地,应逐步清退并按要求进行复绿。
(2)基本生态控制线
片区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 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
(一)重大道路交通设施;(二)市政公用设施;(三)旅游设施;(四)公园;(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
前款所列建设项目应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