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搭“电单车”遇查车 脚被卷入车轮缝了十几 谁负责?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6-11-15 07:5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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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电单车遇查车 女子受伤谁负责?

女子称左脚被卷入车轮缝了十几针,质疑执法合理性交警表示未发现执法人员触碰女子,由电单车司机负全责

郑女士左脚被卷入车轮受伤。

受访者供图

郑女士左脚被卷入车轮受伤。

女子乘坐一辆载客电单车,在行至罗湖区东门町附近时路遇东门街道办与交警联合查处非法运营车辆。女子自称,执法人员查车过程中,其左脚被卷入车轮中,缝了十几针,其质疑执法人员的执法合理性。对此,东门街道办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已垫付8000多元医药费。交警部门称,经查,未发现执法人员触碰女子,该起事故由非法营运的电单车司机负全责。

“治伤花费了2万多元”

市民郑女士介绍,事发8月31日下午3点多,在看到她乘坐的电单车后,五六名执法人员突然从两边冲了出来,“他们左右包抄过来,我和电单车司机都没反应过来。”郑女士表示,其当时反应不及,一下就摔倒在了地上,同时左脚被卡入电单车的车轮中。郑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其左脚大脚趾附近血肉模糊。“当时他们声称是东门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联合交警开展整治非法营运的行为。”郑女士表示,随后其马上被送到了附近的深圳市人民医院。

其提供的医院病历本显示,经初步诊断,郑女士为车祸伤,腿部皮肤撕裂伤,左足肌腱损伤以及软组织挫伤。其表示,截止到目前,其自己共花费了2万多元的医药费及住院费,而东门街道办仅在当天入院时支付了8000多元的治疗费用。郑女士表示,交警及街道办查车没有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其突然受伤,这部分的钱款不应该由其自己买单,“查车确实是正当的,但是查的时候让我受了伤,是否应该有一些补偿。”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