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时,27岁的文已在网吧住了22个月。他曾试图寻找一处公寓居住,但租金都超过他能够承担的范围。起初,他只是在这里过夜,每天只租12小时。很快他就发现可能不得不常住这里,于是开始包月。住在这里比住公寓要便宜很多,也不用缴纳公用事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