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宝安区住建局发布新政:公租房配租对象为通告发布之日为宝安户籍的轮候家庭!
关于配租公租房的重要提示
2016年9月12日,本局发布了《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 “配租对象”,是指通告发布之日为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在册轮候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是指 通告发布之日已是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信息发生的变更。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