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筑巢”打造人才“洼地”
三条“上升曲线”凸显特区引才魅力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
从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到实施引进培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1+6”文件、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孔雀计划”,以及实施“人才安居”、鹏城杰出人才奖、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奖等人才激励保障政策,30多年来,深圳从未停下完善健全人才政策体系的脚步,为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政策“筑巢”再引孔雀东南飞。经过一年时间的打磨,今年3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了20个方面81条178个政策点,再造特区人才“洼地”,目前178个政策点中,已落地实施的达122个,占68.5%,其余56个正在积极推进实施中。
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深圳人才引进半年多来呈现出“三增长”的良好势头,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基础性人才的引进均亮出三条漂亮的“上升曲线”,特区引才魅力凸显。
人才新政聚才效应快速显现
10月9日,随着全国首创的深圳市人才研修院正式揭牌成立,总金额高达1500万元的人才引进培养奖励金也同时发放。
这其中包括南科大等8家单位获颁总金额500万元的首批“引才伯乐奖”;俞大鹏等5名新引进全职院士各获奖百万元工作经费及200平方米免租住房一套;深圳本土产生的第二名院士孟建民的培养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获奖500万元。
“深圳的人才政策制定得非常好,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作为今年新引进的5名全职院士之一,澳大利亚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刘科在人才研修院揭牌现场高兴地说:“在哪里可以干事业,比在哪里生活更重要。深圳规定人才可申请最高达1亿元的科研经费资助,这比深圳房子的吸引力更大。”
无论是“引才伯乐奖”、院士百万元工作经费和免租住房、本土院士培养奖,还是刘科院士提及的最高达1亿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无一不是《若干措施》重磅推出的具体人才政策。
“《若干措施》的178个政策点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而且惠及面相当广,既有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又有针对各领域各层次人才的普惠性政策,惠及院士等高精尖缺人才、博士后等研究人才、高校毕业生等中初级人才、工匠等技能人才以及创客等人才群体。”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不仅如此,《若干措施》对人才的扶持不是一个节点、一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扶持,比如,对高层次人才既有生活上的奖励补贴,又有团队科研、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等方面的支持;对大学生既提供租房和生活补贴,又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资助扶持等。
只要你是人才,都可以在178个政策点中“对号入座”,找到支持自己的政策点。正是这种对人才全方位的支持,深圳人才新政的聚才效应快速显现,人才引进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展现出“三增长”的良好势头:杰出人才引进取得了突破性增长。今年1-8月已引进全职院士5人,其中发达国家院士1人,实现零突破,此外还有1名全职院士正在洽谈引进、4名双聘两院院士已经引进。目前我市的全职院士总数达到16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呈现爆发式增长。以中央“千人计划”为例,今年深圳申报第13批“千人计划”的人数达到303人,比去年申报数207人增长46%,创历史新高;基础性人才引进也得到持续性增长。今年1-8月,全市新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6.5万,为去年全年总量7万的92.9%。
打破束缚人才发展的条条框框
高端引领、问题导向是《若干措施》的总体思路和框架。“破难题、补短板”,《若干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在人才安居保障、给各类人才“松绑”、落实人才自主权等方面大胆突破,打破束缚人才发展的条条框框。据了解,在《若干措施》178个政策点中,涉及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或政策创新的达到90个,占到了58%。
说起当前特区人才呼声最高的问题莫过于房价。针对“高房价”问题,《若干措施》除继续坚持和强调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等现有政策外,还提出多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使得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更大、形式更丰富。比如,明确提出未来5年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的人才公寓;取消了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给予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等。
今年7月,深圳还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保障的若干措施》,未来5年将为人才提供30万套住房。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深圳面向人才供应保障性住房24579套,占全市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的73.4%。今年以来全市发放高层次人才和新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共3.2亿元。
此外,《若干措施》在释放市场活力和发挥用人主体积极性方面取得了明显突破,提出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在高校、卫生系统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在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等。
目前深圳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已全部转移至行业组织,而且还通过建立用人主体“自主评价”制度,在富士康、中兴通讯、燃气集团等开展技术技能人才企业自评;同时,建立行业组织“业内评价”制度,委托33家行业组织承接57个评委会共114个专业的职称评审等,构建了社会化、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
除了住房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外,《若干措施》在打破人才流动的“玻璃门”、“天花板”,给各类人才“松绑”上也有较大突破。按照《若干措施》,深圳将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市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在我市相关单位可在5年内按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以解决人才的身份顾虑,同时允许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人才新政实施以来,深圳通过大胆探索突破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突破市内外界限,结合区级领导班子换届,集中遴选了7名中央机构金融专业干部到深圳任职;突破体制内外界限,探索设立高端特聘职位,以项目岗位形式,面向海内外选聘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到专业性较强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目前已研究制定了高端特聘职位工作方案,拟选择8家单位10个职位开展首批试点。
营造尊才爱才的人才环境
近段时间,刚刚揭牌成立的深圳市人才研修院备受人才关注,前几天还举办了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和《院士讲座》等活动。人才研修院位于环境优美的麒麟山疗养院内,主要职能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研修培训、举办群英会和人才创新项目路演、推动资智与企智对接、提供人才学术和创客创意交流平台、推介我市人才政策、宣传展示人才科技成果等服务。
人才研修院仅仅是《若干措施》提出的营造良好的尊才爱才人才环境的措施之一。正如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沈荣华所点评的那样,深圳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最大的特点是抓住了“营造良好人才环境”这个战略定位:“人才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环境的竞争,人才新政突出了人才环境方面的人才集聚要素,构成了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在某种意义上讲,《若干措施》的81条实质上是环境的81条,如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扎实推进创客之都建设、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加快建设人才培养载体、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大力推进前海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等,都是突出了环境这个最重要的人才集聚要素。”
目前,深圳共有各类学术技能人才421万人。为更好地集聚、留住人才,深圳在创新创业金融扶持、高水平教育、医疗、宜居环境建设领域狠下功夫,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目前已形成了基金筹集方案,预计总规模将超过80亿元;年底前将有30所新改扩建学校投用,力争2025年拥有20所左右高校;大力推进15个重大医疗项目、高等医学院校等建设,打造国际化医疗中心;制定全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将实现人才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部门统一对外,多个部门内部联动”;《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记者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