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深圳要改造20个城中村 满足50万人住房需求
来源:买房之前
发布日期:2016-09-05 07:1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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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十三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公布,规划期内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

11个重点更新区域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蛇口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龙岗中心区

12个更新统筹片区

车公庙、梅林-彩田片区、蛇口、西丽中心、小梅沙、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铁仔山-碧海片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光明中心、坪山中心、北站周边片区、葵涌中心

按照规划,未来5年,深圳将完成各类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将完成约20个城中村住宅改造项目,满足50万人住房需求

这份“意见稿”中,官方积极鼓励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

对于拆除重建类(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的城市更新,官方的态度依旧谨慎。规划期内,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

“十三五”城市更新分区考核指标

至于建筑指标,其中居住与商务公寓3150万㎡,按照套均60㎡计算,可提供近约53万套住房。

拆除重建类建筑指标

楼校长特意奉上跟小市民相关的意见稿“浓缩版”,精华提前释放。

1优先推动公共设施配套缺乏地区的城市更新,优先开展涉及教育、医疗、文体等重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更新计划立项、规划审批与项目实施。

十三五争取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

各区公共配套设施类更新任务分配

2以城中村拆除重建为主,“工改居”及旧住宅区改造为辅,更新住房供给占全市总供给7成以上,规划期内新增26万套商品住房。

3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严格执行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提供13万套保障性住房。

4完成约20个城中村住宅改造项目,满足50万人现代化住房需求。

5福永、沙井、石岩东部、观澜南部、龙华、新安北部、布吉西南部、平湖、坪地、罗湖东北部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区,适度降低更新强度。

对于深圳人高度关注的城中村更新规划建议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具体表现为:

1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

2原特区外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

3原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

4市、区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

5其他类型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

至于旧城区更新规划则指出,以综合整治为主,审慎开展拆除重建,同时工商住混合的旧城区,鼓励综合整治:

1建筑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建设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拆除重建;其他情形的旧住宅区,建议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

2具有历史人文特色旧城区,以综合整治为主要手段;

3对工商住混合等其他旧城区,调动业主积极性,鼓励业主与政府合作开展综合整治。

同时,官方对于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均以区为单位做了指标规划:

各区保障性住房与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任务

关于保障性住房

1、 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的更新项目,严格按照不用分区规划批准住宅建筑面积的相应比例进行配建。

2、改造方向为新兴产业用地的更新项目,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建设。可在开发建设用地内,规划不少于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5%且不超过20%的独立保障性住房用地。

3、积极探索在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规划保留的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外、规划功能为工业的现状旧工业区,可按照相应程序调整规划,申请通过更新建设保障性住房。(涉及分期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布局首期)

而在创新型产业用房上

1、配建比例12%(改造后提供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项目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涉及分期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布局首期)

2、更新项目配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应统一纳入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进行租售。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