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说借的意思,肯定是不会还的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建恒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立作为建恒源公司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黄某立表示认罪,并对检方指控供无异议,不过他说第一次送钱时,是因为和张绮文聊天中对方谈到要去香港,问他是否有外汇,于是他猜测对方需要钱,就主动送上了50万港币。但第二次送钱则是张绮文主动打电话问他借钱,他说:“张绮文说自己和前妻的小孩在美国读书,需要买个房子,但是手头钱不够,想借30万美元。”黄某立还说,他并不愿意送第二笔钱,因为当时工程没有开展,公司的资金也非常紧张,就筹措了十多天把钱备好送了过去,“我知道他说借的意思,肯定是不会还的了,但我也不想得罪他,因为工程即使开工后还有一大堆手续需要他帮忙。”
法官问黄某立既然对方说借钱,是否给打了借条,黄某立表示没有,而且对方要求他送钱时换个手机联系。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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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