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在深行医被拘留 称“签名是随便画的”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6-08-30 06:51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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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该门诊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金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黎某从事诊疗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依法给予该门诊部 警告和罚款人民币48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予以共记 13分处理。该门诊部接受并自觉履行办案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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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违反了《护士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卫 监 提 醒

★ 任何乡村医生在深圳境内开展医师执业活动都必须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否则卫生行政部门均视为非医师行医。

★ 行医人员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后,须经执业注册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及执业范围内进行。

★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扰乱医疗市场的秩序,不仅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造成严重威胁,也给就诊人员及家人造成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就诊前可以先了解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资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