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回应:假结婚者最高入狱14年
8月15日,香港入境处就相关问题对本报记者作出详细答复。答复称,入境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入境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截至2016年6月底,入境处已揭发7022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其中共9801名涉案的香港居民及内地居民被拘捕。被拘捕的人士中,有1277名香港居民及590名非香港居民被控以有关罪名及被定罪,绝大部分人被判监,刑期由4至48个月不等。
如何识别并最终确认“假结婚”?香港入境处介绍称,许多中介会在香港报章、网页以“揾快钱”等字眼之广告,入境处会作深入调查,并在适当时机采取执法行动;有关的可疑个案类别包括除证婚人及新郎新娘以外未有其他宾客观礼,新郎新娘年龄悬殊,以及结婚人士过往有多次申请结婚记录等,入境处调查人员也会对有关情报详加分析,并将一些可疑结婚个案转介至调查分科作情报分析。
入境处从2011年7月开始已经加强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联系核查资料,在处理一些可疑的结婚个案时,会即时作出评估及加快核查程序,并把资料送交入境处调查分科作同步分析。
此外,根据《入境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假结婚移民”的内地人士,一旦确认,将面临最高港币15万元的罚款及入狱14年的判罚。而干犯串谋欺诈罪行,违反普通法,即可根据《刑事罪行条例》及《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相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深圳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