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带”深圳今日开罚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发布日期:2016-08-04 07:2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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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普通道路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警告或 200元罚款。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处 500元罚款,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上述规定罚款,不记分。

3乘坐校车的学生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处 200元罚款。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