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企图“借尸还魂”,深圳民警一眼辨真假!(图)
来源:深圳车管所
发布日期:2016-08-04 00:3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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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核查,发现该车非原车,而是其它车辆套改拼装而成,经刑侦验车调查并对该车主进行询问,该车主承认了是其伙同汽车修理厂非法拼装车辆的事实,目的是因其社保时间不够无法获取车辆更新指标资格,而在某修理厂购买了一台同款式的车辆企图蒙骗恢复车辆“身份”后,待社保满足条件后再进行报废处理。目前,该车已暂扣并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①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②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③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①项的规定处理。

使用报废车、拼装车的危害

(一)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二)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三)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四)车辆后遗症状多,社会矛盾复杂。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