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省卫计委:已经怀孕的再婚夫妻,暂不予处理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8-03 07:4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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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卫计委最新表态

再婚夫妻已经怀孕建议暂不予处理

深圳新闻网讯 有媒体日前报道广州市怀孕七个月的孕妇因再婚群体二孩细则未出无奈欲引产的消息,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于8月2日做客广东“民生热线”时做出回应,对于已经怀孕的再婚夫妻,建议用人单位暂不处理。

记者:目前,有的再婚家庭已经怀孕,该怎么办?

省卫计委负责人: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其中第三项规定: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我们理解,这条规定实际上已为再婚、病残儿家庭再生育,预留了细化的空间。即,对相关的再生育条件做出细化的规定,都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