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住房保障署:如企业涉及作假行为将依法处理
去函询问市住房保障部门后,南都记者昨日收到复函,据称,深圳市金华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承租了高新公寓1栋5403房,并于2016年4月11日以单位名义办理了该套住房的续约手续。办理续约时,该公司将潘晓琳作为高新公寓1栋5403房的入住人进行备案,同时提供了入住人员信息表,及潘晓琳个人身份证、学位及潘晓琳与深圳市金华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了深圳市金华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的公章。所以,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了该单位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及潘晓琳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及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情况后,办理了潘晓琳入住高新公寓1栋5403房的备案手续。
目前,市住房保障部门的复函已就潘晓琳申诉事项向承租单位展开调查,并适时向媒体通报相关处理结果。如果被投诉企业有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市住建局对保障房骗租骗购以及其他违约违规行为一直保持查处的严管态势,并在今年新成立了住房保障署,持续加大保障房租后、售后的监管工作。据市住房保障署通报,今年以来该署已累计开展公租房专项核查“雷霆行动”10次,共计核查公租房小区10个,逐户上门核查公租房5372套,对37户存在违规行为的购房家庭作出收房决定,已收回住房1套,对10户家庭住房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