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路部分公交道12小时禁行社会车辆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7-15 07:1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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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9个区域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限行对象:电动自行车时间: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提示:

1、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2、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3、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行驶、停放。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7月4日起开罚备受全城关注的“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在经过一周的过渡期后,7月4日起将正式对后排不系安全带乘客进行处罚。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