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
内地居民李先生2016年6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3万元,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2.5万元,缴存比例为11%,当月符合规定的社保缴费共计1000元,其当月应纳税款计算:
①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20259(缴存基数标准)×11%(实际缴存比例)=2228.49元
②当月应纳税额
(30000-1000-2228.49-3500)×25%- 1005=4812.88元
提醒
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不得重复扣除
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也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范畴,由于这部分公积金一般未列入工资单,如果在计税时又就工资单收入扣除了这部分公积金,则视为重复扣除,存在税务风险。(记者 马琳 易少龄 通讯员 高晶龙渊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