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7月起深圳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源 保障对象将获动态补贴
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该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将于6月23日在《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提出,自施行之日起,深圳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办法》施行之日前的存量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除存量廉租房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续租等特殊情形外,实行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租金标准。但关于廉租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申请、审核程序相关规定仍继续沿用。
据了解,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仍然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政策导向。并轨后,廉租保障方式包括两种:
一种是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对其发放市场房租金补贴;
另一种是符合条件的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对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