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感冒也去大医院?深圳去大医院看小病或将受限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6-04-27 07:55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此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恢复了限制门诊医师日接诊人数的条款。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有利于保障患者看病的时间,而且,也是推行分级诊疗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伤医事件层出不穷令人忧心。据介绍,当前公安机关将医疗机构按照内保单位看待,没有作为公共场所管理。因此,医院内发生停尸、摆放花圈、拉横幅等医闹行为,只能由保安去清理,而警察没有执法依据,等到矛盾激化出现违法行为时才会插手,不利于预防和打击医闹、医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机构承担向非特定人群提供医疗服务的职能,其执业场所,公众可以自由出入,且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可以按照公共场所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严禁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侮辱、威胁、恐吓、谩骂、伤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等行为。(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