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2017年学位申请指南全市首发 有哪些变化?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4-14 07:2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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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2016年小一网上预报名结束。为方便广大家长应对2017年学位申请事宜,龙华新区于近日率先全市发布了2017年学位申请指南。

“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披露的信息显示,2017年龙华新区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家长可访问“深圳市龙湖新区基础教育网站”,对学位房锁定情况进行查询。2017年,龙华新区秋季学位申请还将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另外,从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2017年申请新政

● 2017年该区秋季学位申请计生政策将有调整。根据新计生政策,明年该区秋季学生申请计生审核将以家庭为单位,即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将不再计分;“有政策外生育的需要处理完毕,否则家庭中所有子女申请学位时计生比对将不合格。”

● 该区2017年秋季招生积分标准有变动。一是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2017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使用《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三是2017年,该区将参照深圳市统一积分标准,届时,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四是申请学生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记者何小西)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