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记者从河源源城警方了解到,警方查明涉事两名人员殴打记者、破坏摄像机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与第四十九条,涉事的两名男子杨某波、吴某彬被处行政拘留7天,同时杨某波还被处罚款500元。原来,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施工的地方为当地村民吴X如所有,村民认为在施工时应保留村道方便村民出行,但在施工过程中堆土影响了村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