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可避免财产纠纷
从事多年遗产继承公证工作的冯女士告诉记者,独生子女家庭在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仅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独生子女死亡,则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非诉渠道继承处理遗产。
但是,如缺乏遗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继承人就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同时,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那这笔遗产在离婚后应一人一半。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提醒,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个安排,以解除后顾之忧。
在国外,不少老人在生前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找到具有从事登记和保管遗嘱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保管,这样不但可以使老人安度晚年,继承人应得的权益也不受到损伤。而这种模式却很难复制——在中国人们更愿意寻找律师立遗嘱,而律师本身的不稳定性往往导致遗嘱的不确定因素变多。尽管公证处公信力较强,但没有实现全国联网,以至于无法确认当事人立下的哪份遗嘱是最后一份。
去年11月,广州成立了广东省首个公益遗嘱库,广东老年人只需携带身份证件和遗嘱原件前往广东遗嘱库登记中心,就能免费预约办理遗嘱登记和保管。据悉,广东遗嘱库全程借助指纹扫描、视频摄像、电子扫描、文件存档、现场见证和密封保管等方式对遗嘱进行现场登记和严格保管,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目前该库已收到逾4000份办理遗嘱证的申请。据了解,已有不少立嘱者通过这样的公益遗嘱库来安排好身后遗产分配问题,同时,他们也将身后的特别愿望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