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信息》可作申请凭证
去年8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租赁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深圳各街道不再为包括农民房、小产权房在内的不合法住宅办理房屋租赁证明。但根据深圳各区相关教育部门提供的招生指引中,深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核验住房证明材料,尤其是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这种矛盾给不少家长带来了困惑,而且影响了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的入学。
针对这一问题,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指出,若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该信息仅作为学位申请的凭证,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此外,今年计生部门和去年一样,不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但非深户籍儿童入学,仍需审核计生信息,请非深户籍儿童的监护人尽快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做好登记、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