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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审批流程 存在重复或不必要环节
一所规划的公办中小学需要四五年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记者采访负责学校基建事项申报工作的办事人员后得知,这种情况并非福田区独有,罗湖区等区也是如此。
学校基建事项申办人员表示,目前新建公办学校的办事流程各区大同小异,如果突破已有机制,举起改革大斧,至少可以砍掉超过一半的审批环节。举例说明:发改部门——主要审批包括前期费用安排、绿色建筑定级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概算批复、发改验收等。这些审批中只需保留前期费用安排和项目建议书批复两项就够了。可砍掉的程序如:1、绿色建筑定级。此项是根据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决定,批与不批,意义不大。2、可行性研究审批。中小学校是公益性事业,政府会议既已决定,建设新的中小学校的必要性不用研讨。与其他社会建设项目不同,对中小学学校建设,市规土部门在规划用地时已做充分论证,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也不需要建设单位再次论证。3、对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已另有专门报告,再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属重复工作。4、概算审批。因为在项目建议书中对投资规模已经确定,且有规定,概算投资规模不得超过立项规模,概算审批一项可免掉。5、发改验收。其目的是验收投资结果,因建学校的最终结算都由审计部门审计,发改验收实无必要。
再比如:规土部门——目前涉及该部门及由此衍生的程序众多。对公办学校建设来说,许多都是重复的。如:在完成学校土地规划、公示法定图则后,还需要学校选址审批、用地方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土地整备、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申请建筑要点审批、申请建筑方案许可、申请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施工图审批、申请产权证书等。既然已公示了法定图则(市府会议讨论通过),学校的选址审批、用地方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没有意义。同时,对于建设政府所有的公办学校,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产权证书也可省去,规土部门做好登记就行了。(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