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提醒,初审合格家庭中已选定宝安区住宅局、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的,无论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均不纳入本次终审合格名单。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将公布剩余房源情况。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记者 李秀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