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代表提交建议:将深圳建设成为国际创新中心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6-03-14 07:38
坪山新闻网
分享: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接受媒体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深圳商报特派记者 施平 摄

 

 

马化腾代表提交建议 将深圳建成国际创新中心

近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从国家层面支持深圳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

● 科技创新加速向引领式创新迈进

马化腾代表在建议中说,“十二五”期间,深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创新,科技创新加速向引领式创新迈进。201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05%,总量实现5年翻番。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越英、法等国,达1.3万件,占全国46%。4G技术、超材料、基因测序、新能源汽车、3D显示、无人机等领域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沿。

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密集涌现,近两年共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31项,获中国专利金奖12项,占全国比重超过1/6。

创新型经济主引擎作用更加突出,前瞻布局了生命健康、海洋经济、航空航天和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以华为、中兴、比亚迪、华大基因、大疆科技、超多维、柔宇科技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迅速崛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快速兴起。中小微企业数量突破100万家,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深圳企业总数达128家,连续9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综合创新生态日益优化,培育了45家新型研发机构,在云计算、物联网、卫星导航等领域建立了45个高水平产学研联盟。

 

 

 

● 构建更加完善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

马化腾代表认为,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开放优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探索新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比如,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构建更加完善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2015年深圳市区财政科技投入达209.3亿元,继制定全国首部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创新驱动“1 10”文件等之后,又出台了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正抓紧制定新的吸引人才、鼓励创新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打造更有竞争力的政策环境。

搭建“双创”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增商事主体42.2万户累计214万户,居全国城市首位。着力弥合科技、经济“两张皮”,做大做强创新型经济。2015年深圳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82家,累计5524家。电子商务交易额1.7万亿元,约占全国的8.2%。

加快构筑创新先发优势,推进从应用向基础、从跟跑向领跑的“两个跃升”,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2015年建成国家基因库,新增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176家,约为2008年的6倍。组织实施重大攻关项目156项,4G及5G技术、基因测序、超材料、石墨烯、3D显示等领域创新跻身世界前沿。深圳开放式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推动一批国际化、开放式特色学院建设。面向全球布局研发网络,与芬兰等9个国家签署科技合作协议,积极参与国际基因组、欧盟地平线2020等国际大科技计划。

● 在深圳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马化腾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支持深圳建设重大创新载体,包括建设国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利用深圳在信息产业与技术方面的优势,解决我国未来网络和信息系统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为未来网络技术发展提供试验验证支撑;建设材料基因组国家实验室,依托深圳较好的材料产业基础和完整的产业链,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一个系统的材料科学领域从分子结构到材料性能的数据库,一个实时同步的高通量材料验证系统,一个相对统一的材料研究实验平台。

他同时建议,在深圳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依托国家自主示范区,在深圳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型科研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军民统筹协同协作。支持系统布局军民融合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新技术研究项目,支持军地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特派记者秦兴梅)

延伸阅读

马化腾等广东代表的意见建议被采纳

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凝聚“广东智慧”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修改稿。修改稿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共对草案作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34处。其中,马化腾、张桂芳、陈舒等多位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获得采纳,为慈善法草案的修改贡献了“广东智慧”。

在11日广东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时,马化腾等广东团的多位代表都对慈善法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审议后,广东代表团团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专门建议马化腾等代表会同简报组一起讨论,进一步形成对重要问题的修改意见建议,提交全国人大,为慈善法草案的修改贡献“广东智慧”。记者注意到,3月13日通过的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广东代表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都被充分吸收采纳。

比如,来自深圳的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发言中提出,“互联网+”慈善是传统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实践证明“互联网+”慈善具有高效便捷、互动性强、透明度高的特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效果显著。此前慈善法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马化腾认为,如果按属地管理,将平台的指定权赋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全国3000多个民政部门,数量众多,不利于慈善组织活动的开展。因此建议将平台的指定权明确赋予国务院民政部或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在今天通过的慈善法草案修改稿中予以采纳。

同为广东团代表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桂芳建议“慈善组织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应加以规范、强化行政监督”,慈善法草案修改稿采纳后规定,报告内容应增加财务会计等相关内容。

广州市慈善组织监督委员会的陈舒代表针对此前草案中“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的条款建议,要考虑到慈善支出强制性仅与收入挂钩,可能会造成慈善资源的浪费。对此,修改稿也对相关建议予以采纳。

广东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代表审议时建议,慈善法草案应明晰“是否允许个人为自我救济进行公开募捐”,比如“个人非法募捐”和“个人紧急救助”的界定存在执法盲区。对此,慈善法草案修改稿也予以采纳,规定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是一项个人权利,不受慈善法调整。

黄龙云评价说:“大会法律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并在最大范围内吸纳代表建议,值得肯定赞赏,广东团代表在审议中的意见建议许多都被吸纳,凝聚了广东代表们在审议时的智慧、能力、心血和水平。”(特派记者 秦兴梅)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