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设5个口岸进境免税店 购物额增加到8000元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2-23 07:3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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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购物额升至8000元

据悉,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市口岸办工作人员表示,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经营品类包括烟酒、化妆品、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免税税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企业入驻需有3年经验

企业如何取得口岸进境免税店的经营权?近日印发的《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近3年有连续经营口岸和市内进出境免税店业绩的企业,放开经营免税店的地域和类别限制,准予这些企业平等竞标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权。

此外,口岸进境免税店必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与免税品经营企业每次签约的经营期限不超过10年。经营口岸进境免税店自海关批准之日起,经营主体应在1年内完成免税店建设并开始营业。(陶韵西)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