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试点先行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意见》,明确提出“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深圳市经商办企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若干规定》,明确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清单……2015年,深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与此同时,各项试点工作也稳步推进。
前不久,盐田区召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试点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这距该区被广东省纪委确定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区刚好4个月。在这期间,盐田区的处级党员干部和科级实职经历了一场从工作监督到生活监督的变化。“以前没人知道我是谁,现在要在自己住的社区亮明身份,大家都盯着你呢,说话做事都注意多了”,家住田东社区的一位科级干部说。据悉,目前该区已组织605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建立基本信息库。
相对于盐田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规范,罗湖区纪委承担市“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试点工作。通过监督资源的整合优化,成立仅一年,全区5个派驻纪检组即办理信访案件22宗,排查驻在单位廉政隐患20个,开展督查16次,走访驻在单位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