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本解决执行难”成全国范本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1-07 08:2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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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充分肯定了深圳市中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开展的执行工作,是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为执行工作提供了一个“范本”,一个可衡量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出席会议并致辞,还有法学专家、律师及新闻媒体近百人出席发布会。

历时一年跟踪研究写成报告

执行难是中国司法实践中的顽疾,自1999年中共中央下发11号文(《关于转发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解决执行难以来,解决执行难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进。

为了深入研究执行难的根本解决之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为蓝本,进行近一年的跟踪研究,期间广泛邀请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著名专家学者、媒体人士、企业法务、律师界代表及港澳人士等40余人共同参与,提供建议。

这份报告是全国首个由学术研究机构和律师协会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专项评估,是让社会力量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评估、监督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汇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根本解决执行难。

据了解,深圳市中院于2011年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并于2014年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程序规范和实体指标两部分核心内容。其中程序规范由执行准备、财产及人员查控、财产处分、执行监督、结案及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等六部分组成,实体指标则由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指标组成,其目的在于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为执行工作提供一个“范本”,一个可衡量的“标准”。

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

自2011年,深圳市中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开展执行工作后,鹰眼查控网的创建、运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巨大助推,这是深圳在全国首创的通过网络与各联动、协助单位互动,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的信息化工作平台。

2014年12月2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深圳市中院执行工作进行评估。此举在全国开创了由律师协会对法院执行工作评估的先河,体现了深圳法治建设的进步,也标志着法律职业共同建设迈上新台阶。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