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领导2016年起须在学生食堂陪餐
广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学校学生食堂陪餐的制度,要求各校校级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对饭堂饭菜作出评价。陪餐制度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3年,校级领导陪餐实行时间为正常在校时间,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