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法集资今年破案118宗 P2P网络借贷案占近四成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5-12-24 07:41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今年已破获非法集资案118宗,逮捕378人

P2P网络借贷案占近四成

如今的非法集资犯罪更多通过互联网进行,不法分子在境外注册公司,将客户数据服务器托管在境外,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而且,P2P网络借贷案占总数的近四成。这是记者昨日从“打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共创平安”为主题的经侦宣传日活动上获悉的。

非法集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

此次宣传活动是按照公安部、省厅“3 2”专项整治以及全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开展的。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共破案118宗,逮捕378人,对跨区域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6起。

据警方负责人介绍,如今的非法集资犯罪,有三个特点比较突出。第一是非法集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不法企业为显示“实力”,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让投资者知晓的业务宣传活动从公开化、半公开化向“地下”活动转移,利用亲戚、朋友相互间的信用进行传递、扩散,模糊“特定对象”与“非特定对象”的法律界限。还有一些不法企业打着金融创新、公益环保、合法民间借贷等幌子迷惑投资者,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第二,非法集资犯罪由现实社会向互联网虚拟社会蔓延,网上、网下结合。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地域界限,隐藏在幕后操纵犯罪,在境外注册公司,设立资金盘,并将客户数据服务器托管在境外。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投资虚拟货币、原始股权、网络商城、金融互助社区等名义,通过拉人头提成等传销手法在境内发展投资者,利用境内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来骗取其信任。


P2P网络借贷案件数量多

第三个特点是,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较为突出。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

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其次,设资金池,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最后,一些网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赚取利差。

切勿“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投资过程中,要了解企业或个人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考察企业或个人真实的资产、运营状况,分析其承诺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高额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资。

市民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金融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投资者首要考虑资金安全,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深圳商报记者 黄顺)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