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晚育奖励假期将不再,独生子女积分入学也将有所调整
明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或将正式实施。本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取消独生奖励,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虽然深圳相关政策修改暂未出台,但不可否认,现有政策进行调整是必然,也会影响到部分家庭的育娃计划。
医院走访
增加医生提供二孩咨询
大家咨询最多的是“头胎剖腹产,再怀孕安全吗”等问题。
二孩政策放开,带来最直观反映的是来医院妇产科门诊的人多了。
在深圳市中医院,以往产科的饱和度不是特别高,政策放开后来医院建册的产妇立马增加了。前来妇科、男科做中医调理的患者也在增加。市中医院产科负责人介绍,最近病房都处于饱和状态,来医院做产前检查、建册的人也增加了。考虑到上班族看病的需求,目前市中医院周末增加了医生的出诊数,让更多有需求的市民可以得到咨询、治疗。
龙岗区人民医院自“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就设立了“二胎咨询诊室”,由医院产科专家领衔坐诊,每天来咨询的市民约45人-60人,年龄在30岁到45岁之间。该院产科主任许向明说,大家咨询最多的是“头胎剖腹产,再怀孕安全吗”等问题。许向明介绍,如果第一胎是剖宫产,怀第二个的时候,女性一定要多做几次产检。“我们要着重评估子宫疤痕的情况。这也是经产妇和初产妇的主要区别之一。”
深圳市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临床负责人黄蓉介绍,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一出,医院生殖中心就开始接到市民咨询二孩的电话。深圳市人民医院孕妇学校的负责人陈小荷介绍,医院新开的公号“微孕校”,来咨询如何备孕二胎的每天都有四五十人。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从挂号到体检,想要生育二孩的妈妈们来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都可以走绿色通道。妇科学科带头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姚吉龙博士介绍,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适龄人群面临着生育二孩的选择,这其中绝大部分女性是高龄高危者。这部分人群在妇产科、妊娠并发症、内外科合并症等方面都存在风险。
姚吉龙介绍,医院门诊来了不少40岁以上咨询二孩的患者。考虑到高龄女性生育二胎的风险增加,市妇幼在红荔、福强两个院区都开设了二胎门诊,增派了2名有经验的医生出门诊。二胎门诊是综合性门诊,包含了中医科、男性科、复发性流产科室等,中西医结合,一条龙为准备二胎的妈妈们服务。有需要的市民来到二胎门诊,可立即建立二胎档案,接受专家指导,同时可优先做产检和在医院分娩。
孕妇产假
深圳人30天晚育假不保
但草案明确,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如果《草案》通过,明年1月1日开放全面二孩后,对深圳的孕妇来说,原本大约半年的产假,或许面临“缩水”的可能。
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孕妇产假主要包含正常假期、独生子女增加产假、难产假以及晚育假。其中,目前深圳孕妇可休晚育产假为30天。如果修订成功,不再鼓励晚育,也意味着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没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是孕妇休假的基本假期。此外,该条款还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广东省政策层面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此外,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这两个假是只有生育独生子女才能享有的假期。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曾经享受过这项待遇的孕妇,可以和独生子女证一起载入史册了。
在深圳市政策层面上,《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简单来看,如果现在一名孕妇在深圳,第一胎只生了一个娃,难产、办了独生子女证、晚育,那么,她可以休178天,几乎为半年。若新规出台,可以确定的是,至少30天的晚育奖励假期将不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确,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因此,未来深圳人产假总数是否减少,还有待观察。
积分入学
大孩积分入学优势或受影响
宝安非单独家庭只需多缴纳两年半社保,就能拥有和独生子女家庭一样的入学积分。
除了产假会有影响外,近年来深圳小一采取积分入学制度,各区政策均对“独生子女”有所加分。但值得关注的是,未来如果孕妇生二孩,那么对一孩和二孩来说,都将面临不是独生子女的情况,因此,这也意味着,将影响孩子入学的优势。
不过,市民们也不必太紧张,好消息是,随着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从2013年开始在深圳试行的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政策,也将会根据新情况的需要进行一定调整。
南都记者浏览各区积分入学方式发现,虽然各区积分方式不同,但均涉及独生子女加分。其中,福田区独生子女加分为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分为1分,相差2分,同样,龙岗区对独生子女在积分入学上加2分。而南山区独生子女加分为20分,政策内子女加分为15分,相差5分。而罗湖区的相应加分差距则为10分。
相比之下,宝安区独生子女在入学积分上的差距,根据《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显示,宝安区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当然,即便不是独生子女,也不意味着积分落后。以宝安为例,在宝安区同等情况下,按照积分政策里的社保积分规定,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照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工伤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增加一分,也就是说,非单独家庭只需要多缴纳两年半的社保,就能拥有和独生子女家庭一样的入学积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也意味着,如果全面开放二孩,那么根据现行的政策,一旦二孩出生,大孩便不再是独生子女,因此相应的积分也将受到影响。
相关政策
计生配套政策法规或将修改
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将沿用“老人老办法”,也因此这些政策法规或将修改。
虽然《草案》全面鼓励二孩,但计划生育仍旧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在深圳市多个政策法规中,相关表述也大多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而非“独生子女”,这是否意味着未来深圳的相关政策法规无需修改?对此,记者发现并非如此。《草案》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之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辅助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的意外伤残、死亡,父母可以继续享受奖励的政策。这也意味着,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将沿用“老人老办法”,也因此这些政策法规或将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计生法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而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对此,记者在《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发现,也有相关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规定。伴随着法律的修改,这也意味着,未来相应条款或将被调整。
对于未来修法问题,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了解到,深圳高度重视“全面二孩”新政,并为新政实施做好医疗保障、优生健康服务、精简办事流程等准备工作。目前,深圳市正在等待《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施行,届时将及时实施相关新政,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简化审批备案程序,广泛推广优生惠民工程,让广大育龄群众及时享受政策调整成果。
全面二孩后,政策变化
产假
忧:深圳孕妇30天的晚育奖励假期将不再。
喜:草案明确,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如何延长仍然待定。
积分入学
忧:
福田区:独生子女加分为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分为1分,相差2分。
龙岗区:独生子女加分为2分。
南山区:独生子女加分为20分,政策内子女加分为15分,相差5分。
罗湖区:相应加分差距则为10分。
宝安区: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喜:
即便不是独生子女,也 不 意 味 着 积 分 落后。以宝安为例,申请学生的父母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每满一个月增加一分,也就是说,非单独家庭只需要多缴纳两年半的社保,就能拥有和独生子女家庭一样的入学积分。
解读
《草案》若通过 今天起就可备孕
对于期待二孩的父母来说,如果《草案》顺利通过,今天起就可以安心备孕了。记者发现,同样是生二孩,但在政策制定上,“全面二孩”政策却与“单独二孩”政策有所区别。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出“单独二孩”决定后,仅一个月后国务院提请人大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标志该政策依法启动实施。随后,各省向国家卫计委报备方案,获批后须经本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相应修订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各地实施时间不同。
以广东为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单独二孩”放开。从单独二孩放开消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新鲜出炉到广东省层面正式放开落地,共历时4个多月。而2014年3月27日这一时间点,也成为深圳区分新生儿是否属于超生的标准,这也意味着,2014年3月27日政策落地前抢生的,是政策外生育;3月27日后出生的才算政策内生育。
和“单独二孩”政策制定不同,《草案》在“全面二孩”政策制定中“全面二孩”拟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若顺利修订并实施,那么全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均为1月1日,这便意味着,即便深圳本地的细化政策暂时未出台,但只要在1月1日之后合法生育,便符合规定,不存在“超生”。
修法程序
国家和省里修法 结束后深圳才修法
全面二孩政策国家已启动修法程序,国家立法修订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深圳的《条例》才能依次进行修订,地方修法也要经过政府起草修改内容、市法制办审查、市政府提请人大审议等程序。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是特区立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深圳市法制办解释,国家立法修订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条例》才能依次进行修订。考虑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立法修订情况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涉及条文多、内容广,所需时间长。为及时落实省有关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要求,深圳此次拟先通过修正的形式,修改《条例》有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条文,待国家和省相关立法修订后,再启动《条例》的全面修订,确定《条例》与国家和省相关立法无缝衔接。
据悉,地方法规的出台一般是由政府起草、市法制办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再交市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公布,通常称作条例或办法。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解释,一部法规的出台,要历经法制办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人大审议,人大还要开门收集民意,经过“三审”后,再提交表决,表决通过后出台。时间上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是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负责人介绍,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而修改法规的程序则相较出台要简单,修改法规的程序一般是由政府起草修改内容,再交由市法制办审查,再由市政府提请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公布。一般来说,修改法规的程序要简单得多,主要是要按国家和省里的上位法要求执行。
链接
深圳这些政策涉及计划生育
如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顺利修改,深圳多项相关政策也将受到影响。
1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早前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规划和国土、住房和建设、出租屋租赁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而随着这一新政策的实施,未来这些现有政策是否改变,也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2 记者查询相关政策发现,目前深圳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随迁入户手续,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等事项中,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3 除了办理相关手续外,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如果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还将失去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超生的男女双方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隐瞒超生事实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4 与此同时,在申请廉租房、购买保障性住房上,遵守计划生育也是其中一条准则。以保障性住房申请为例,相关规定明确,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此外,根据规定,对超生的男女双方,自依法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超生人员及其子女户口不得迁入深圳市;自依法接受处理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 徐龙晨
记者 李榕 张小玲 陈紫嫣 徐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