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转会卡壳因打破转会费分配潜规则?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5-12-02 08:3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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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名国少队员“天价”转会遇阻》追踪

今年初,翠园中学足球队16岁高二学生段刘愚以100万元的身价加盟山东鲁能,创造了该年龄段的转会费纪录。

深圳5位足球少年被恒大俱乐部相中,转会条件也已经“谈妥”,转会费总计450万元,堪称青少年转会的“天价”,人也已经在恒大集训.深圳市足协称不在意转会费,但一拖就是半年多,知情人则曝出是足协加价150万元,致使转会“卡壳”(详见南都昨日A10版报道)。

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也很着急,也在想办法和深圳足协洽谈。球员家长“张东”(化名)则表示,希望此次转会尽快有个结果,不管足协给不给办理转会手续,尽快有个结论,这样孩子也能安心下来,如果孩子踢不了职业足球,也好用心读书,考个好的大学。

而球员的教练则称,转会之所以遇阻,根本的原因是罗湖区文体局推行的“阳光”转会破坏了之前被深圳足协垄断的深圳青少年足球转会市场.以前深圳青少年队员转会,都是足协一手包办,价格从不公开,5万10万就把人给卖了,家长和教练员一分钱都没分到,2005年深圳足协发布过《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深圳足协只能收取转会费的10%,其它归培训单位和家长,有已经转会的家长也确认了此说法,记者发现,网上确实有此文件,现在能追踪到的最早发布时间是在2011年。

而今年初同样来自罗湖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段刘愚以“天价”100万转会山东鲁能,100万转会费至今仍在足协的账户里。此次5名国少又“天价”转会恒大,深圳足协否定自己原来制定的分配制度,又制定新的分配方案《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培训费的30%给培训单位,5%奖励教练,剩下的65%则归足协。

深圳足协负责人则否认自己曾经发布过该“管理办法”,表示已经向警方报案,但至今没有查出网上该“管理办法”的最先发布者,足协承认制定了“奖励办法”,确实有65%的转会费留在足协,但表示该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并不是最终定稿,而且制定“奖励”是为了激励基层教练,促进深圳足球的发展。

学校教练:我们培养出来的球员被足协卖了转会费多少没公开,钱也没分到

“以前我们队跟段刘愚和林泽锋同一队的还有好几名队员,像刘凯杰、吴泽玮等,被深圳足协卖给了万达俱乐部,转会费是多少我们都不知道。一分钱也没分给我们,只是在家长里面有传,有的说5万,有的说10万,具体也没一个准。我们培养了几年,教练和家长,一分钱也没分到,深圳足协也没有跟我们通报,这后面有没有猫腻我们也不知道。”翠园中学足球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练说。

“这几年我们培养的青少年球员,被深圳足协卖出去的也有10多个吧,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卖了多少钱,足协也没告诉我们,据说都是5万10万就被转出去了。”罗湖区体校刘校长说。

而在今年1月19日,跟这5名国少队员同一个队的翠园中学足球队16岁高二学生段刘愚以100万元的身价正式加盟山东鲁能,创造了该年龄段的转会费纪录,包括新华社等中央媒体都给予了报道。当时段刘愚是这批国少队员里面的佼佼者,而如今另外5名国少球员转会恒大,5人450万,平均下来每人90万元的转会费,也可算是“天价”了,罗湖文体局负责人介绍。

段刘愚的转会是如何达成的?罗湖区文体局负责人说,不需要以“商业机密”来回避段刘愚的转会费用。“我们所有操作都是阳光的、透明的,欢迎社会和媒体监督。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山东鲁能俱乐部为他付出了100万元转会费。”段刘愚也就成为了中国第一个被“买断”的学生球员;第一个从学校到国少再到中超豪门的“体制外球员”。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之所以公开转会费,是想让整个转会过程都在阳光下,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发展,假如一个俱乐部,原来花100万来购买一名青少年球员,我相信俱乐部也会很好地去培养他,否则,如果孩子最终达不到职业化的要求,那损失的是俱乐部,这也是保护孩子,也才是一种良性循环。“你花5万买的东西,跟你花100万买的东西,你说你会更爱惜哪个?”该负责人意味深长地说道。

学生家长:同是国少队员被足协卖给万达我们家长一分钱也没有收到

“记得当时转会万达俱乐部的时候,足协告诉我转会费是5万元,说这是有规定的,只是说如果孩子转会到其它俱乐部,万达俱乐部还要付深圳足协20万元。”同样是国少队员小曾的父亲曾先生(化名)说。

据曾先生介绍,孩子从小就爱踢球,所以在很小的时候,自己就出钱,送他去参加足球培训班,是在市足协那里,那都是10多年前的事,当时是每个月交380元,在那个时候,也是一笔投入,2011年孩子参加深圳校园足球联赛,表现很出色,被选入市队。2012年,据说是市里面把这支队伍交给罗湖去办,于是孩子跟着转到翠园中学,真正训练也是到翠园中学开始的,一直到2013年转会到万达俱乐部。

“在罗湖翠园中学虽然只待了一年多,但是孩子的进步很大,因为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文武和李凌君教练很认真,训练也很有一套,强度合适,可以说为孩子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吧,也没有跟我们收过一分钱费用。”曾先生说。目前孩子在西班牙瓦伦西亚俱乐部训练。

“我们没有参与谈判,都是足协在跟万达谈,足协当时告诉我,万达给了足协5万元,人就转到万达那里去了,如果万达今后自己用,那就是这个钱了,如果把孩子转给其它俱乐部,那么万达俱乐部就要再付深圳足协20万元。当时足协告诉我,万达给足协的5万元,这是全国的规定,不管是深圳还是上海北京,到哪里都是这样,而我们家长一分钱也没有。”曾先生说。

曾先生表示,当时是看中孩子的发展,万达俱乐部有个留洋计划,能够让孩子去西班牙训练,并没有在意转会费。按说转会费应该也给我们家长一点,从小我们就出钱让他去学,不过不给我们也没办法。

“足协掌握了你的参赛证,没有参赛证,你没法去打比赛,你还必须在它那里注册,先把你圈在那里,等你出名了,再把你给卖了。参赛证在足协手里,你没有办法,就像你出国了,护照被人收去了,那你就没办法回来了。”曾先生很无奈地说。

深圳足协:

转会费不是越高越好

“段刘愚的转会费,从5万一直谈到1 0 0万,这个10 0万,确实是罗湖区文体局给出的意见,还给我们发了书面意见,我们也谈下来了。”深圳足协专职副主席赵亮说。

据赵亮介绍,深圳足协和足球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他同时也是深圳足球管理中心副主任,而足球管理中心又是市文体旅游局下属单位。

赵亮表示,深圳青少年球员的转会,之前都是5万,几万块钱,因为足协也不想开高价,转会不是价越高越好,万一俱乐部不要呢,那不是耽误了孩子?这几年万达俱乐部到我们这里挑选球员去西班牙,我们5万就给了。这几年也有20多个青少年转出去,光万达俱乐部组织去西班牙培训的青少年队员里面,就有16个来自深圳,包括各个年龄段挑选出来的。

“以前你一个球员5万10万就卖出去了,转会费多少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我们现在谈到了百万,而且转会费都是可以公开的,你足协现在却还对价格不满意,还要加价,那你之前为什么那么便宜就将我们球员卖掉?”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教练对赵亮的观点表示质疑。

PK

这几年我们培养的青少年球员,被深圳足协卖出去的也有十多个吧,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卖了多少钱,足协也没告诉我们。

———罗湖区体校刘校长

按说转会费应该也给我们家长一点,从小我们就出钱让他去学,不过不给我们也没办法。

———翠园中学一学生家长

深圳青少年球员的转会,之前都是5万,几万块钱,因为足协也不想开高价,转会不是价越高越好,万一俱乐部不要呢,那不是耽误了孩子?

———深圳足协专职副主席赵亮

以前你一个球员5万10万就卖出去了,转会费多少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我们现在谈到了百万,而且转会费都是可以公开的,你足协现在却还对价格不满意,还要加价,那你之前为什么那么便宜就将我们的球员卖掉?

———翠园中学足球队一名教练

年初段刘愚的100万转会费,现在就在足协的账户上;而按照深圳足协的这个奖励办法,转会费的65%归深圳足协所有,只有35%是给训练单位和教练。

———翠园中学足球队一名教练

深圳足协制定输送奖励办法欲将65%转会费收归囊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21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体育竞技处给各区文体局下发《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区文体局等单位的意见。

制定新办法:

65%归深圳足协

该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由深圳市足球协会(市足球管理中心)制定,总共4页纸10 00多字,落款时间则为2014年8月1日。

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投入的训练单位每向市代表队输送一名运动员,总奖励20000元,其中10000元归训练单位,7000元归教练,有关管理人员30 0 0元。其中第九条规定,市队区办的队伍,采用走训模式的,培训补偿受益的30%归区级训练单位。培训补偿受益的5%用于奖励教练员。

“这个奖励办法,就是专门针对段刘愚和此次5名国少队员的转会而专门制定的,以前被足协卖出去的队员,也就5万10万,根本就没有人在意。现在是几百万的转会金额,足协自己制定制度,把转会费留在自己口袋里,年初段刘愚的10 0万转会费,现在就在足协的账户上;而按照深圳足协的这个奖励办法,转会费的65%归深圳足协所有,只有35%是给训练单位和教练。”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教练说。

网传旧规定:

足协只能拿10%

“我们有印象,深圳足协在很早之前就发过一个文件,里面对转会费的分配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确实有一份文件《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转会费及分配都有做出规定。”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教练说,文件的落款日期是2005年9月1日,该办法对深圳青少年转会的转会费和转会费的分配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关于转会费,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如下:如果转入中超一线队30万元;转入中甲一线队20万元……转入中超、中甲俱乐部梯队5万元……

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全部自费培训的运动员,培训费的70 %付给运动员的家长或监护人,2 0 %付给培训单位,10 %付深圳市足球协会;部分交费培训的运动员,培训费的50 %付给培训单位,40 %付给运动员的家长或监护人,10 %付给深圳市足球协会;不向培训单位交费的运动员,培训费的80 %付给培训单位,10%付给运动员的家长或监护人,10 %付给深圳市足球协会。

按照此规定,深圳足协只能收取转会费的10%.教练员文武表示,中国足协对青少年转会费的分配也有规定,最多也是10%.

记者在网上也搜索到该文件,文件的落款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新办法未出台旧规定不存在?

“现在的足协秘书长李少辉是1994年就到足协工作,我是在2004年4月份到的足协,我们两个人的印象中,都没有签发过这样一个文件。”深圳足协专职副主席赵亮说,直到罗湖的教练提出这个条例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不过,赵亮表示,深圳足协的官网在改版中,印象中足协的官网也没有发布过这个文件,他们也是后来百度才知道的。

足协称不知有这份文件

赵亮表示,文件下发要有个正式的渠道,网上的东西不能作为确认,除非是官网上发布的,为此深圳足协给深圳警方的网监发涵,希望查出这个文件的源头在哪里。但深圳警方表示这个文件来源很多,无法查到最先发布的地方,建议深圳足协做登报说明,声明不是足协发的。

“至于今年8月份下发的《深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其实早就在2014年8月份的时候,深圳足协就在商量和酝酿,怎么样给基层教练增加点积极性,那个时间就已经有个初稿,可以给领导去看了,所以征询意见稿的落款时间为去年8月1日。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就要看市文体旅游局什么时候批,就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赵亮说。

赵亮表示,中国足协关于青少年转会培训费的分配有规定,但是也同时允许各地方足协制定适合自己的办法,所以深圳制定该规定并没有违反中国足协的规定。

公开报道印证分配规定

南都记者在网上查询到,2005年12月30日,《足球报》曾经做过公开的报道,标题为《青少年转会费自由决定中国足协不会行政干涉》,里面内容提到,青少年球员的转会从程序和内容上看基本与职业球员一致,同样需要转出和转入俱乐部的证明以及健康证明等必备文件,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转会费的计算和分配有所不同。

根据各俱乐部和培训单位的情况,足协为业余球员的转会费制定了一个固定的金额,其中转入中超一线队为30万元;中甲一线队为20万元;中乙一线队10万元;中超和中甲的梯队则为5万元,而转入中乙则为2万元,转入其他业余俱乐部则为5000元。

对转会费的分配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其中各会员协会之间的转会,转入单位需要将转会费的5%付给转出单位的会员协会,10%付给转出单位所在省市协会,如果两者为同一协会,则只付10%.

这个与教练员提到的《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致,其中,青少年转会转入中超和中甲的梯队则为5万元,这一说法也与家长曾先生所说一致。

“既然不是深圳足协发布,为何网上会有这样的规定,谁会这么无聊去做这种事呢?”翠园中学足球队的教练说。昨天下午,南都记者就上述“管理办法”是否存在再次向深圳足协秘书长李少辉求证,其在短信回复说稍后电联,但截至昨日发稿,仍未收到其回复。

赵亮则表示,自己这几年才分管这个,以前也没搞青少年培训,所以也不敢确认到底深圳足协有没发过“管理办法”。

采写:南都记者 陈思福 陈荣梅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