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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疾补充保险12月1日起可理赔自付部分或可再报7成
11月25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现待遇赔付,自2015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刷社保卡即时结算赔付,应由重疾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平安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参保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此外也可以进行现金赔付。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住院费用符合赔付条件的参保人,将由平安保险电话告知。
申请办法
(1)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办理,提交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等材料原件;
(2)将前述窗口办理所需提交资料的电子照片发送到平安保险重疾补充保险理赔电子邮箱pub_paylxszfybx@pingan.com.cn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