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主持:吴欣
“五一”假期将至,东部海滨又照例成为深圳人的度假焦点。近年来声名鹊起的较场尾海滨,因其各具特色的民宿和水上游乐项目深受游客青睐。
2014年9月,较场尾海域曾发生一起游客骑水上自行车出海时溺亡的事故,死者郑先生年仅25岁。事发后,郑先生家属将涉事水上自行车的经营者以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等7名被告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48万余元。
本月此案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 较场尾海上娱乐项目是否存在监管缺失和安全隐患,展开激烈辩论。
男子骑水上单车出海
跳入海中抓鱼溺亡
2014年9月8日上午11点40分,市民郑女士的手机接到一个从其大弟郑先生手机上打来的电话,告诉他们“郑XX早晨出海骑单车的时候出事了……”
当天下午,郑女士和丈夫桂先生见到了郑先生出游的同伴——小劳、阿铭、阿全。几名同伴叙述了事件的大概经过:早晨约8点,女子小劳和郑先生租用较场尾“鹏翔帆船店”的水上单车出海。在距岸边约100米时,郑先生对小劳说:“昨晚我下来过,这里水不深。你先往前骑,我下水摸一把鱼看看。”
一两分钟后,小劳听到郑先生在叫,她觉得状况不对,马上呼救。岸边的同伴阿铭、阿全立即下水援救,但在离出事地点约30米时,他们发觉水很深。
海上的一些快艇也围过来搜救,大鹏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组织当地的海监渔政进行水下搜救。约10点40分,郑先生的遗体被捞起。法医鉴定其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桂先生说,自己和小劳交谈时,仔细询问她“下水时有没有穿救生衣”、“经营者是否有救生员”,小劳告诉他:这些都没有,而且店员也没有告知他们安全事宜。
水上自行车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面临148万巨额索赔
郑先生在较场尾海域溺亡,引起不少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也引发了一场官司。
与一般人身损害索赔案不同的是,郑先生的家属不仅将涉事水上自行车租赁方告上法庭,还以“监管失职”为由,对大鹏新区的多个政府部门也一并提起诉讼,索赔148万余元。
7名被告是:租赁水上自行车的鹏翔帆船店登记经营者胡某、实际经营户朱某某、深圳市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深圳市较场尾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月20日,此案在龙岗区法院一审开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焦点
下水没穿救生衣,怪死者还是怪经营者?
原告:出海为何未穿救生衣?
郑先生的家属认为,郑先生一行去租赁水上自行车时,经营场所没有救生衣等设备,也没有进行安全告知。漠视游客的安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鹏翔帆船店的实际经营户朱某某属非法经营,不具备任何相关经营资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其经营场所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设备。
鹏翔帆船店的登记经营者胡某对该帆船店负有经营管理的责任,应对郑先生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是较场尾海滩娱乐项目业主们从事相关水上经营项目及场地的租赁方,有责任和义务查验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资质证书等。但该公司放任租赁户非法经营,应为自己的失职承担连带责任。
较场尾酒店管理公司和鹏翔帆船店签订了协议,约定了经营事宜,应对该帆船店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怪死者执意下海抓鱼
在法庭上,水上自行车租赁者朱某某认为:导致郑先生溺亡的根本原因,是他自己跳下海抓鱼。郑先生应知道其行为的危险性,还执意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朱某某还认为,自己经营水上单车游乐项目,是经工商部门依鹏翔帆船店登记备案、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也进行了安全培训。水上单车是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游乐项目,但他还是准备了救生衣并向租客发放,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
朱某某的代理人表示,事发后,朱某某已经支付给家属4万元丧葬费以及7560元住宿费、5800元餐费,他们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但只愿出于人道主义支付14万元。
水上游乐项目
是否存在
“监管空白”?
原告:三政府部门存在严重失职
郑先生的家人认为,几个被告的政府部门也存在监管失职的情况。
他们认为,大鹏办事处负有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职能;大鹏经济服务局负有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大鹏渔政负有对管辖海域巡航监视、监督管理的职责。三被告对于涉事海滩的监管属于法定职责。
他们指出,较场尾海滩长期出现监管空白,正是由于职能部门不作为,使得本来潜在风险很大的各种水上项目不断滋长、蔓延,海域处于无序状态,郑先生正是监管机制缺失的牺牲品。
因此,三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大鹏办事处辩称:较场尾海滩设立了警示牌,警示游客:此处为非经营性沙滩,没有批准任何游玩项目和救生设施。当时经营处有救生衣,但朱先生等人嫌湿和有沙未穿,造成意外也是与其跳水摸鱼有关,不存在意外因素和可归责为他人的因素使其落水——“即使有救生衣,他为了去水中抓鱼也是会脱掉的”。
大鹏经济服务局则辩称,鹏翔帆船店经营水上自行车租赁业务,应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经济服务局及其直属的大鹏渔政大队,对较场尾海域经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并协助有关单位在沙滩边竖立几十个安全警示牌,还联合多部门进行较场尾沙滩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了非法占用沙滩经营的海上娱乐项目和“三无”船舶,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大鹏渔政表示,水上自行车属于水上游乐设施,不属于休闲渔业船舶,监督管理职责不在渔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内。
孰是孰非?相信法院的判决,将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
手记
再美丽的海滩,也要靠管理擦亮招牌
去年夏天,笔者曾去阳江海陵岛的十里银滩游玩。和三亚相比,这里也有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甚至有更细腻的沙滩、更清澈的海水。
但是,这里却充斥着非法经营的沙滩赛车项目,游客只要出钱就可以享受到“速度与激情”:开着沙滩赛车横冲直闯,将安静的海滩变成油门轰鸣的赛车场,将清新的海风化为滚滚沙尘暴……
十里银滩是当地政府大力推广的旅游项目,但面对海滩上的车轮滚滚,我却丝毫未见到干预和管理。
同样,无论郑先生溺亡的责任归谁,案件多少暴露出当时较场尾海上游乐项目随意和缺乏监管的一面。
翻阅事件后多家媒体的报道,可见当时较场尾有着多处水上单车等游乐设施的出租点,却存在管理松懈混乱等现象:很多水上单车的游玩者没有穿救生衣,也没有任何管理单位提出硬性要求……
经历过改造升级的较场尾,如今以全新的面貌正在迎接游客。希望这样美丽的海域,不仅有文艺范儿和小清新,更要用安全和管理擦亮自己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