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迎首次大考年 39家单位上台晒实绩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5-04-02 07:1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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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文灿)3月31日,“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现场陈述会”在深圳市委党校召开。全市10个区(新区)、17个市直部门和12个重点企业的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接受了评审团现场评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将其作为我市保留“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的六项考核之一。按照《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要求,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行年度现场评审制度,组织评审团对各被考核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每两年召开一次现场陈述会(即大考)。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首次“大考年”,所有被考核单位除按规定提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报告外,各单位负责人都亲临现场向评审团陈述一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考核办组织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审和打分。评审团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保领域专家、环保监督员、环保市民和各辖区居民代表共35人组成。在国际上,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考核采用第三方评审机制开展公正公开的考核已属常态,深圳市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积极主动与国际接轨。

作为一项改革的尝试和创新的举措,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也在不断完善。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作为核心内容,并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内容纳入考核,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同时,以民生需求和解决问题为导向,优化、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增设了“内涝治理”、“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等考核指标。此外,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范围有所扩大,将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纳入考核;并将市直部门按照综合部门和执行部门划分为A类和B类进行考核和排名,进一步保障了考核的公平性。


据悉,本次考核是我市开展的第二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我市有限的环境容量承载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并逐年改善,生态、节水、节能、减排、宜居等工作全面提升。

吕锐锋说,落实新环保法,加强深圳的环境执法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涉及这座城市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今年1月,我市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为契机,组织开展了环保执法“春雷行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一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停产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果。

吕锐锋强调,接下来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执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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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万元GDP水耗下降8.3%,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年度计划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实现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3.6微克/立方米,为副省级以上城市最优,灰霾天数达到近二十年来最低水平;低碳发展取得新成就,成为内地首个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成员城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荣获“全球城市交通领袖奖”;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3.2万辆,超过前三年淘汰总量;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完成了187公里、3.9万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