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网上实名征集线索 欲为遭遇4S店“坐地起价”者维权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04-02 06:5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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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牌的车一直停在4S店门口,4S店却不让我提车”,李先生的手机照片中,这辆上了牌的白色凯越还停在4S店门口。

    拿到公证书 4S店告知车已出售

律师:构成违约 车商需支付购车人损失

购车者郑先生和王小姐,也遭遇了类似问题,去年12月下旬,郑先生在红x别克4S店订购了一台轿车,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拿到公证书后,郑先生去4S店沟通上牌事宜时,却被告知他所定的车已被出售,4S店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诉讼的话,肯定是4S店违约,不过根据现在的政策,你也可以不去诉讼,直接跟车商解除合同,再去其他4S店购车”,陈东文翻阅购车合同后,向郑先生解释。

郑先生也有一些顾虑,“现在重新买车,市场上同款车价格比之前贵了1万多”,陈东文也给出建议,如果因为解约,导致购车者买车成本增加,郑先生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话,可以要求车行赔偿因解约造成的损失,

交了调节费才给上牌

律师:车主先履行合同交资料 再维权

去年11月中旬,王小姐在龙华标x福特4S店订购了一台新车,一直到限购令下来,4S店都未能给她现车。之后王小姐进行了购车公证,春节前王小姐拿到了公证书,准备办理上牌时,4S店却要求她支付2000元的调车费。

王小姐告诉陈东文,由于4S店要求她付清购车全款,并支付调车费,才帮她办理上牌事宜,她一直未将上牌的相关资料交予车行。

而陈东文浏览王小姐的购车合同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生效后,买房需在三天内将合法上牌资料交给卖方。“你没有把购车资料交给车行,就构成了违约”,陈东文建议,王小姐需按合同尽快将上牌资料交给卖方,“如果卖方拒收,或者收了以后没有帮你办理上牌,我们再按照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