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场区域周边道路违停实行500、1000、2000元分档处罚。
严管区罚款执行标准是什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对机场区域周边道路违停实行500、1000、2000元分档处罚,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是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的,或者在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部分超过标志牌标明的时限通过的,罚款1000元;
二是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违停的,罚款500元(其中在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违停的罚款1000元)。
三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2000元:
1、因违停导致交通事故,依法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2、因违停引发道路阻塞、致使其他车辆无法通行的;
3、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观原因,在高速公路违停的(其中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处3000元、记6分);
4、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不服从管理、拒不立即驶离的;
5、同一辆车、一年内在深圳机场周边区域道路违停,曾被记录(处罚)3次及以上的。
何光勇建议市民,对有停车需要的市民,要停靠机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