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今年已查办食品违法案191宗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4-11-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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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剑锋 通讯员 宋明虹)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向辖区公安机关移送了年度第26宗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该局在年度餐饮服务环节鲜冻海水鱼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获某酒楼销售的鲜青斑鱼含有“3-氨基-2-恶唑酮(AOZ)”,按有关标准,该物质为不得检出物。

查获此次案件只是该局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市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截至目前,该局率先在全市监管所层级设置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强化人力物力配备,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今年前三季度,该局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食品样品1018批次,合格974批次,合格率为95.7%,较去年同期提升0.5%。对于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该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截至11月中旬,已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91宗,较2013年同期增长173%。

除处罚外,该局还加大了食品违法案件的移送追刑力度,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发现一宗移送一宗,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截至目前,该局共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违法涉罪案件26宗。其中,涉嫌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18宗、涉嫌重金属超标4宗、涉嫌有毒有害物质3宗、其他食品违法情形1宗。

话你知:

“3-氨基-2-恶唑酮(AOZ)”是什么?

这是一种致癌作用很强的物质,在我国已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根据2014年5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物质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