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仍需配套措施改革
业内人士注意到,目前与药价市场化相对应的配套措施并不完善,药品招投标制度就是其中一项。
“(目前)药品招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招标,因为有政策规定最高限价,而且药品要参加招标,药价必须下降20%,这都是一些行政的干预。”廖新波说。目前,我国的药品招投标仍以价格为主要标杆之一,各省标准不同,这让不少药企煞费苦心。徐卫说,他们公司的药品是全国独家的抗癌药品,但也得参加国家药品招投标,为此公司还得成立专门队伍应付招投标。徐卫认为,既然要放开药品价格管制,那药品招投标制度也应相应进行改革。“不能一边放开,另一边又管制。”
苗向提出,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存在又给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了寻租空间。
“如果是真正的市场招标,比如香港政府的招标,它是为所有的政府医院提供药品,它不是以价格取胜,而是招这个地区需要的药,而且这些需要的药是在众多的品种里面挑最合适的,即疗效与价格的最佳性价比,而不是挑最便宜的。”廖新波认为香港经验可供借鉴。(深圳商报记者 郑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