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一体化:
原特区外统一执行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
原特区外和原特区内地区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曾执行不同标准。按照国家低碳城市和绿色宜居城市建设要求,我市大力推进“美丽深圳”建设,全市环境保护一体化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空气质量受到高度关注的情况下,我市大气污染一体化整治加速,原特区外统一执行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市区联动整治高污染车辆6万多辆,原特区外所有发电机组全面实现低氮燃烧。
流域综合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流域建设项目限批工作严格执行,今年1-10月,“三河”流域已经关闭污染企业80家,完成省里下达任务的86%。
原特区外地区的市容环境继续改善,原特区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2年的90%提高至95%,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明显。